住在上海路的时候,有一段时间曾买了很多棒棒糖。而且还会含在嘴里招摇过市。其实,想想这个做法未尝没有受电影或电视的影响。那时在看韩剧《미안하다,사랑하다》,男主人公차우하的招牌动作就是吃口香糖。编剧也许以此是要反映차先生的澳洲背景、浪子习惯还有思绪的纷乱难理与内心的渴望母爱。看到他一面慢慢地倒下,一面用抖抖的手塞一颗口香糖入口中,然后汪恣的泪水滚下,与糖和在一起。你觉得,这是一个脆弱而可怜,需要温暖与爱的孩子。他很野性,可是他还没有长大。
我的棒棒糖其实与차的口香糖没有关联,一点都没有。我只是想说,每个人都有一样物品或其他能引起我们“注意”的东西。我们也许意识不到,也许心里也很清楚,而这个物品或东西(或者可以勉强称为“情结”)一直在那里,成为我们的符号或代表,甚至我们自身的一部分。想起某个人,也许往往并不会想起他的脸,但第一时间望见的,却是某个意象。
在新疆的时候,遇见一个舞蹈很棒的哈族教师,他给我的印象就永远是一顶棒球帽。而棒球帽从此于我,也沾染了一丝黄沙的味道,还有那浓郁的应该属于我前生的那种中亚的音乐。还有沙滩鞋,对我来说,也是一个抹不去的符号。而这双鞋的主人,我甚至没有看清他的脸。中学的女同学,我已经忘却了她的名字,虽然认真想还能想得起来,但她对我来说,就一直是《中国少年报》。还有一个我曾经魂萦梦牵的女孩,给我的印象竟然是一缕头发和一支歌。
这些往事早已过去,那些认识与不认识的人也如烟云。在今后的人生路上,可能重逢,也可能不会再重逢。但这些朴素的物件,却一直占据着我大脑的一部分。
也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吧,商人才会在主产品之外,加入某项附加的产品。公司不但要有经营内容,也要有商标。商标不过是一种表征,我们却会轻易地由这表征,或由这表征所代表的某一物,而投向另一物。我喜欢海尔这个牌子,那时它还只做冰箱,但后来我对海尔的电脑也很有好感,虽则我也并没有买。我喜欢谷歌,因而谷歌的一些新产品我都会试用并大力推广。就好比喜欢一个女孩,连带女孩的舍友和父母都列入了自己喜欢的清单,只除了她的前男友之外。
爱屋及乌的情形本来就多,但最终爱乌胜屋的例子也不见得就少。和女孩分手了,却依然和她的朋友与父母联系着。或者,同一个女孩是朋友,最终更关心的,却可能是她的男朋友。我们相信没有人一开始就会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,但这迁移的过程,却耐人寻味。很多人本不想背叛妻女,却最终背叛了;朋友不想变成第三者,却拆散了朋友两口子。姐夫变成了丈夫,嫂子变成了妻子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。但最初,恐怕谁也不会料到这么一个结果吧?电视剧的主人公之所以真诚而又愚蠢地坦白,他/她一直在寻找真爱而不果,现在他/她找到了,无非是一个简单化的逻辑与息事宁人的下台方式。真正的症结也许竟在于,我们由尊重人到尊重人的一切感情,到感情到自由绝对的至上。那么,好合好散吧!既然不能做到固守,那么松开未必不是一件潇洒的事。
那么,原来买椟还珠是一个最艺术的举动。别人的眼光,只是他们不理解而已。斯德哥尔摩综合症(如我记得不错),未尝不是正常的举动。《东宫西宫》说,小偷爱上了警察,死囚爱上了刽子手,我们爱上了你们。这话曾深深地打动了我,但说的,无非还是这个病。在福柯那里,正常不过是一些人的断言,完全剥夺了那失语的人的定义与可能。于是,逍遥子大哥在雕好石像之后,忘掉了那石像的原型。希腊神话的某个艺术家,爱上了自己的作品。
《越狱》中的Scofield的道具是折纸鹤。那纸鹤代表了他的兄长与兄弟情深,当然也代表了他的善良与他阴郁的童年,代表了他对过往美好回忆的珍惜。而对于我们,这纸鹤代表的不过是他的一双方手和一颗大脑。或许,对某些人来说,还有他的勇气和面容。
小说与剧本的作者并不负责为道具赋予太多的意义,就如诗人的诗也并没有那么多的含蓄,或老子的五千言也并非那么玄妙奇异。他们的工作,只是给道具一种联系,一种新鲜而生动的含义。而其余的工作,自然会有我们来完成。是我们──观众和受众,赋予了作品不朽的生命。就如卜测者的心理,测卦者一句断语,会让我们有意无意地去沿着他设定的方向去找证据。而证据这东西,对于我们的世界来说,只有太多,没有太少。
情感这东西是很固执的。我排斥布鲁斯南以外的人演的007。黄奕演的小燕子我并不觉得就是还珠格格,虽然赵薇演的我同样没看过。如果Daniel Radcliffe不再演第七部,我会觉得这片子如同罗琳未写第七部一样,是个半成品。陈晓旭就是林黛玉,张莉就是薛宝钗,邓婕就是王熙凤,安雯(张静林)就是晴雯,甚至袁玫就是袭人,平儿的演员也不能变。这些演员当时都默默无闻,演技也并不是已到巅峰。而同时的电影版里刘晓庆与傅艺伟也都是我喜爱的演员,但无情的是,我特意看了这个版本,而我,真的很不喜欢这戏里的她们。王酩在作曲界的名声并不逊于王立平,都是传统音乐的极大发扬人,可是王酩做的歌曲,纵然与电视剧版的不是同样的词,我也毫不接受。红楼梦的曲子,在我心底,早已成了王立平的天下,不可变易。
虽然我学会了不再留恋每一个我生活过的城市,而且我早以为我至少在与居住地的关系上,因为特殊的原因,很小的时候就变得开通和不近人情。但我没想到的是,记忆会让你慢慢地拾起来。人并不会潇洒地一句抛却,就会真地忘掉很多事。长假中间,要就近坐20路车到紫金山上看书,嗅嗅空气,远离尘嚣。可是一坐上那个车,走了没有多远,我就走进入了回忆。原来几年前的我,也是在一个长假,做过同样的事。车入紫金,一路上的景致,让原本以为早已忘却肯定忘却不愿再想的往事,自然而然地铺到我的面前。甚至那一泓水,那水上的蜻蜓,瘦小的行道树,我还依稀看到了并不存在的自行车和听到了青春气息的校园歌曲“开始的开始,是我们唱歌,结束的结束,是我们在走……”回来的路上,已是黄昏。有人骑车载着朋友在艰难地行军,我的目光就在昏黄的夜色与偶尔的车灯中,尾随着他们,走了好久。
回忆是个可怕的东西,已经决然要忘掉的人,已经千真万确不再想起的人,却因为某个小小的道具和不经意的场景,让你回重当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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