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

赤足

新居弄好后,阿姨说,刚弄好的地板,要注意保护啊。我说那是一定的,而且我也喜欢光脚走路。阿姨就说,那不行,天气要冷了,光脚怎么受得了啊。

我没有听阿姨的话。倒是有一段时间真的穿了鞋的,一是不舒服,二是地板真的也很受折磨。我倒不是说爱地板爱得超过了自己的命。不过,人走路穿着拖鞋,对脚总归是一种舒服。踢掉了鞋子,觉得自己是与地气相通的,每个趾甲都觉得放松和自由,步子也会轻松许多。

小时候是没有这种习惯和看法的。这些做法,其实都是看了三毛那个女人的一句话。三毛说,她喜欢赤脚走路,因为这样感觉自由。我并没有听了她就踢飞了鞋子,开始拥抱自由。但是后来要赤脚时,就拉她来做为自己的理由。似乎自己的理由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,拉几个人过来才足以证明自己的无比正确。大约,除了我,世人还有许多是这样的吧。

有一段时间看韩剧。有一部是金泰熙的弟弟李莞演的。片子只有十集,叫《天国的树》吧。看到后来就厌倦了,永远不变的“乱伦”,就是没有亲缘关系的两个因为父母的关系扯上一个兄妹的情份,然后相恋,然后没有结果,然后双双或一方死去。但那男主角有个习惯,就是下着大雪的天,赤足走路。我不觉得这样酷,虽然我自己也赤足。我只是想,老天,那么冷的天,大雪地里,这么仁兄真是够厉害的。

李仁兄不过是拍片子。那个苦,不会是长时期的。我呢,下面的日子还长。前两天还觉着有点冷,现在天冷了,踏在地板上面,不管是木的还是瓷的,倒觉得清凉。娘常说要照顾自己的脚,我自己看些中医书也说着脚是人体的第二个心脏,不过到现在,也没什么。好像!

前年的冬天有一周是在一个美国人家里度过的,北京。人家住的条件好一些,虽然是冬天,家里是有地热的。我就径自“赤”足走来走去,觉得很舒服,自由,那是当然感觉到了。再大前年还是大大前年的冬天,是给一个韩国小孩子做家教,他们家里没有地热,但是做主妇的会买了电热毯,铺到地下聊以驱寒,家里空调也开得足,感觉也还不错。

不过,似乎享受从来都是与浪费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。那年在某国某地,那个建筑物据说是充分地利用了节能、自然、生态的技术来做的。我不懂什么技术,只觉得天窗开得不少,采光很好。呵呵。自己倒是也想着发挥一下想象力,做点利用自然但不无度索取的事,可惜能力有限,也没有时间。

有一年的夏天,是与某人在一起走着,下了雨,鞋子也坏了。于是一路踩着水回去。觉得很开心。某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异议。像我这般的年纪一大把,还做着这样的小孩子事情,其实真地是需要一个开明,既可以做妻子,又可以做女儿,还可以做妈妈的人来陪伴的。一直看着杨绛和钱锺书的书走过来,读到钱先生称杨先生为“娘”,真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觉。当然,我也不知道无锡话里的“娘”是不是就真的跟我自己方言里的“娘”是同一个表示“母亲”的意思。也许是的吧。杨先生有次要扔掉一件帮钱先生织的毛衣,钱先生夺过来说,“慈母手中线”,那意思该是很明确了。

TT笑我有恋足癖。我也这样像他承认。呵呵,解放不了全人类,解放不了自己,那就偶尔解放一下自己的脚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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